与传统的政府相比,服务型政府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服务型政府是民主法制的政府。人民民主是宪法所赋予人民的基本权利,服务型政府的本质特征是公民能够通过公平公开的程序和渠道参与到国家的治理当中,充分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要求。服务型政府的工作以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为中心,政府工作的评价以公民的满意度为标准。依法行政是现代政府的一个基本特征和核心原则,法制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建立合理的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民众关系的前提。对行政权力进行规范和约束,才能在全社会树立政府的权威,确立政府的社会公信力。
(2)服务型政府是公正透明的政府。公正、公平、公开是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特征,也是政府做好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公正是要求政府应该努力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公正,政府和政府官员要一视同仁,毫无偏袒地为全体公民谋福利。透明就是实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服务型政府既然是民主参与的政府,就必须是透明的政府,实行政务公开有利于人民积极参与施政过程,也有利于政府及时有效的回应民众的质疑与要求,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3)服务型政府是职能有限的政府。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革,“从摇篮到坟墓”的政府管理模式已经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一个有效的政府是一个能够治理并善于治理的政府。服务型政府是法制的政府,其权利和能力都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现代服务型政府是职能有限、职责明确的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而不是一个包揽一切的全能型政府。
(4)服务型政府是责任信用的政府。“没有责任的权利必然导致权利的滥用,权利和责任是对等的,在享有权利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民主政治时代的一种基本理念,它要求政府及其公务员必须及时负责人地回应公民的要求,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服务责任。”[4]服务型政府是以民为本的政府,其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防止公共权力的腐败。
(5)服务型政府是高效廉洁的政府。在知识经济、经济全球化等压力下,现代政府必须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质量。高效是信息化社会的必然要求。廉洁要求政府工作人员提高职业道德,不以权谋私,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求政府做好廉政建设,防止腐败滋生。高效廉洁是搞好服务的本质要求,只有高效廉洁的政府才能提供优质的服务。现代服务型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公共资源取之于民必须有效地用之于民,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必须考虑成本和绩效的问题,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和手段,提高行政管理水平,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产出,真正实现政府服务的高效化,切实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5]
二、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实现国家治理模式转变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各级政府及部门都在积极的进行相关的探索与尝试,在实践中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由于我国对于服务型政府的研究起步较晚,以及一些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
1、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成绩
近年来,我国政府在积极进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探索与创新,并且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主要包括:
(1)转变了政府机构的职能,准确定位政府机构之间的关系。为更好的跟上经济发展的脚步,尽快实现政府管理角色的转变,各级政府不断的调整组织结构和转变政府职能,一步一步由传统管理者角色向现代服务者角色转变,并且按照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要求继续推进行制度改革,科学地设置和履行其政府职能。同时,通过机构重组,取消或合并了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职能交叉的部门,初步理顺了政府机构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