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决策公开法治化建设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的重要任务之一,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决策公开法治化是通过法律思维来规范并完善我国政府决策公开制度,通过制定统一系统的行政实体法,保障行政决策公开的法律地位,扩大行政决策立法范围,完善决策公开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实现我国行政决策公开法治化。 66599
毕业论文关键词:行政决策;决策公开;法治化
Abstract: Administrative decision-making public law construction is an important task of the Fourth Plenary Session of the eighteen, is the basic requirements of the rule of law by law. Decision making is a public rule of law through legal thinking and improve the public system of our government decision-making, through the establishment of unified system of administrative substantive law, the legal status of the guarantee of administrative decision making, expand the scope of administrative decision-making, improve the supervision and accountability system of the decision-making and supervision system, the full realization of our country's administrative decision making and legalization.
Keywords: Public administrative decision-making; decision-making; legalization
目 录
1 引言 4
2 政府决策公开的内涵及其价值 4
2.1 政府决策公开的内涵 4
2.2 政府决策公开的价值 4
3 我国政府决策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4
3.1 我国政府决策公开存在的问题 4
3.2 我国政府决策公开机制问题存在的原因 5
5 我国政府决策公开机制的法治化 6
5.1 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加强反馈工作 6
5.2 完善行政决策立法 6
5.3 加强决策公开监督法制建设 6
5.4 完善决策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6
结语 7
参考文献 8
致谢 9
1 引言
国家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中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zhuyi法治社会的重要前提。会议还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我国行政法学界对决策程序和决策公开方面的研究较少,国家在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力的同时为了维护公民合法的权益,近几年颁布的《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处罚法》等一系列法律,但是行政决策程序和决策公开方面的法制规范化问题仍然没有明确的立法,由此我国政府决策公开机制存在不少问题。实施政府决策公开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部分,这不仅响应了十八大的号召,也是当代我国政府行政决策具有科学民主化必然要求,其研究对当代中国政府决策机制法治化有着重大意义。
2 政府决策公开的内涵及其价值
2.1 政府决策公开的内涵
“决策”的自身含义是,在对某一具体事务做出决定或者选择时,通过仔细的分析和比较,在许多可能被选择的方案中选出最为优秀的方案,这样的决定过程被定义为“决策”。然而随着文化的进步和政府职能的改变,决策的概念界定依旧存在多种不同的看法,至今没有严格统一的标准,根据众多界定的归纳,基本可以简述为以下两种理解: 一是广义上的理解,将决策看成发现问题、确立方向、设计、选择并确定最优方案的过程;二是狭义上的理解,将决策看成是在某几种可供选择的方案中选出最为优秀的方案,最后做出最终抉择。但是在我们熟知的知识领域内,决策是指个人或者特定的组织为了达到某个已定的目标而对未来一段时间内,将活动的方式、内容及成果进行仔细选择和调整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