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艇钩之辩
2011年5月20日,国际海事组织第89届海上安全委员会会议闭幕,正式通过了酝酿已久的对救生艇钩技术要求的SOLAS公约和救生设备规则修正案。至此,争论了十年之久的救生艇钩技术问题终告一段落,然而,这十年之争究竟缘起何处,为何讨论过程如此反复无常?随着修正案的通过,是否能达到切实提高救生艇的安全,解除船员的意外脱钩事故的担心?同时又将对全球救生艇行业带来怎么样冲击?而手握全球三分之二市场份额的我国救生艇企业又将何去何从?
2.1 都是艇钩惹的祸
据中国船级社技术管理处指导验船师雷经天介绍,在1986年以前制造的救生艇所用的艇钩是呆钩,即需要人手去挂钩或摘钩。原来,在SOLAS公约制定之初,要求救生艇“无载脱钩”,即在救生艇降落后完全浮于水面,当绳索已处于不再受力时,船员才可以手动将艇钩摘下。
然而,随着“全封闭式救生艇”的出现,以及海难意外情况的突发,常常导致救生艇悬于半空中不上不下,难以脱身。“呆钩”的危害性备受关注,技术改进在所难免。于是,1983版的SOLAS公约修正案中要求救生艇一律采用有载释放钩,即艇钩能通过艇内人员操纵释放杆而使安装在艇外部的两个钩子在吊索受力的情况下脱开,救生艇下降至距水面附近就可以脱开吊索而跌入水中,救生艇进入“有载脱钩”时代。 然而,有载释放钩经常发生意外脱钩,有的救生艇刚一倒出舷外就跌落下去,造成艇内人员死伤。
2001年1月27日,在某远洋货轮上发生了一幕悲剧。正值隆冬季节的北方某港锚地,气象状况良好,晴天、微风,船员正在进行每月一次的救生演习。当艇体刚刚脱离支架摆出时,首部吊艇钩突然脱开,艇首向下跌落,首部两名船员落水,尾部两名船员抓住了艇架上的横张索,得以幸免。而跌落水中的两名船员,一名获救,另一名由于天气寒冷,最终抢救无效,不幸身亡。据调查,此船救生艇正是安装了有载脱钩装置。而此类事故对于封闭式救生艇来说更为突出。
2008年4月13日10点30分,3名技师进入救生艇进行例行检查,10点42分,救生艇跌落入海,导致3人受伤。经检查,吊艇索、吊艇架和附件都处于完好状态。因此,事故的直接原因归结为人工操作错误,可能当欲启动艇机时,误搬动了更容易够到的艇钩释放手柄。而间接导致艇钩开启的原因是,安全插销可能未复位,或者静水联锁处于脱开状态。
针对上述事故,IMO提出了各种防范措施。在上世纪90年代,就修正了救生艇钩的设备要求,包括要求增设静水压联锁、复位联锁等。
2002年,IMO开始将救生艇事故问题纳入了船舶设计与设备分委会DE的议程。后来,陆续通过了对救生艇及降落装置的维修和演习方面的对应措施。包括加强人员培训和设备维修等软件要求。2008年7月1日,有关艇钩的218号海安会决议针对艇钩未复位而可能导致危险的问题增加了“如果未复位,则艇钩不应承受任何载荷或操作手柄(或安全销)不应容易地回到关闭位置”的规定。
然而,只研究设备的维护保养等软措施并没有根治艇钩脱落事故,讨论被渐渐地引向硬件设备的安全改进方面。
在2007年的IMO会议上,英国基于“Three Quays Ltd(3码头公司)”提出的555号报告,首次提出了改进救生艇钩设计的呼吁。555报告引用了英国海事调查局MAIB2001年的研究报告认为,在艇钩、索具、手柄、绞车、吊臂和其他因素中,因艇钩事故导致的人员死亡数占总死亡数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