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风险管理发展现状(1)国外风险管理现状风险管理基本构思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50年代以后,风险管理则作为一门系统的管理科学,在美国兴起且加以研究[1]。之后各种期刊上不断涌现了有关项目风险管理的论文,并且还出现过专门从事风险管理的所谓的风险管理公司,以及风险研究所和保险与风险管理协会等等诸多的学术团体。各国还在1983年通过了“101条风险管理准则”,来作为各国风险管理的一般性原则。56675
在理论上,系统地把风险管理划分为若干环节,使得风险管理更加具体化和步骤化,明确了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随后又赋予了风险管理诸多的预测和识别的方法,其中“CIP综合保险计划”就是比较成功的风险管理模式,现如今,整备广泛地采用在国外的大型建筑工程项目建设上,有利地推动了工程风险管理和工程保险的健康发展。
(2)我国风险管理现状
我国建筑工程风险管理水平十分落后,仍处于起步阶段,实行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的措施管理风险基本是空白的状态。虽然已经颁布了《担保法》、《保险法》等等相关法律,但是由于法律中缺乏针对性的具体规定,没有形成系统科学的理论体系和技术体系,在实践过程中还是难以操作。
目前我国常用的风险管理技术有:预防风险、风险回避、通过合同、协议转移风险等等,相较于国外的风险管理技术,缺乏一定的系统性、完整性以及专业性,局限在某个项目范围或局部领域,实用性不佳。一旦工程出现重大问题,主要风险往往还是政府承担。承包商、业主对于工程风险的意识不强,没有深刻认识到运用工程保险进行风险管理。
国内外工程保险发展现状
(1)国外工程保险的情况
在国外,工程保险起源于20世纪30的英国,二战后的欧洲进行了大规模的生产恢复活动。这使工程保险业务得以快速发展[2],工程保险的领域不断拓宽。在国际工程城承保中,工程保险对于承包商来说是一项强制性的义务,发达国家基本建设工程工程保险的投保率接近100%。据统计,德国是保险费收入最高的国家,紧接着是英国、美国、日本以及西班牙。就以上国家列举其中两个作为说明。
① 德国
德国的工程合同规定:“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独立承包商都只对他们所承包的工程负责,他们只需要投保对他们工作造成损失的独立险种”。而地震、洪水等这些自然灾害的风险则属于业主风险,因此业主必须为防范这类风险进行必要的投保,论文网尤其是当工程必须使用银行贷款时,足够的保险是大多银行作为工程贷款的条件。其工程保险制度的特点是安全监督和工伤保险相得易彰。民法规定,“所有雇主都必须承担保护本企业所有雇员的安全健康责任”,并且政府授权一个叫作建筑事业事故保险联合会来负责施工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此联合会是以工伤保险事故为核心,来具体开展制定关于安全生产技术法规、事故调查统计以及工伤保险等工作。
② 美国
美国的工程保险制度的特点是:市场高度发达,品种门类齐全,法律体系完善。联邦和各州都对工程保险制度了法律规定,其中州的法律则有更具体的要求,“保险人协助投保人进行风险管理成为化解风险的有效途径,业主、承包商、保险经纪人、保险人一起工作,为控制工程风险而努力”,其中保险经纪人担任不可代替的作用,投保人通过他们购买保险产品,在对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之后。
近年来,国外在大型建筑工程项目上已经广泛采用了“CIP综合保险计划”模式来推动工程保险的健康发展。该模式被称作一揽子保险模式,该模式将业主、承包商和保险公司绑在一起,进行统一的综合保险,其核心是:不再局限于承保、投保、理赔和保险合同本身,而是将保险的风险防范,贯穿于整个管理之中,变被动为主动,从理赔到事先主动风险管理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