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向来以和为贵,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些女性劳动者胆子小,认为当下劳动力供过于求,劳动者竞争压力大,担心被他人抢走了饭碗,劳动者维权底气不足,不愿伸张。以不惹事,不闹事,不愿拖累别人的心态处理问题,希望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不愿与企业正面交锋,认为耗费时间,结果也不理想,不愿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所以往往采取妥协让步的策略。明明可以得到维护的权利,却吃哑巴亏。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以利润为主要目的,在初步简历筛查时,挑选已婚已育的女员工居多。大部分企业要求员工提交入职资料时,会要求女员工在体检报告之外另提交一份尿检报告,以此为依据判断该女员工是否怀孕,甚至部分公司会让员工在刚刚进入公司时签订下两年之内保证不结婚不生孩子的“保证书”,然后签字画押,若怀孕生子会产生数额可观的违约金或者赔偿金。
女员工在职场中处于弱势群体,往往更需要企业的人文关怀与保护,而企业作为逐利的主体会舍弃或牺牲女员工的权益。大多数女员工因自身性格怯弱,不愿与企业进行正面交锋,从而丧失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
绝大部分员工都经历过“被加班”、“被奉献”,中山大学承办的《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3年报告》正式发布,显示有超过三分之一的雇员在被调查时点的上个月加过班,但近半数雇员加班无补偿。但大部分劳动者存在“不敢维权、恐饭碗难保”的心态,担心若向监察部门实名举报(甚至匿名举报)后自己会因此丢了工作,饭碗难保。部分劳动者认为,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支付加班费,首先会在领导面前丢了“印象分”,给领导留下斤斤计较,对金钱非常在意的印象,而在今后的工作及发展中也会受到负面影响。
(三)劳动者心存侥幸
案例三:孩子王南京大观天地店一名女员工(客收员)曾失业,领取失业金,当工作一个月之后此员工查询社保账户时,发现企业并没有给她缴纳社会保险。该女员工理所当然认为是失业金和社会保险可以同时领取的,存在侥幸心理,领取了双份的钱,既捡了芝麻又捡了西瓜。但,当她去查看工资条的时候发现公司没有扣社保个人部分的264元钱。此时该女员工立刻前去公司人事部门询问原因。该员工要求必须补缴上当月的社会保险。企业向其解释,社保和失业金不能同时缴纳,只可取其一。若该女员工让公司补缴上月社保,前提必须退失业金。
部分有维权需要的员工往往有以下特点:学历不高,受教育程度不高;部分为农村户口;接受外界信息的速度慢;外界信息来源渠道少。对于不了解的劳动法律相关知识往往采取忽略态度,但一旦涉及到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便会极其关注。
该员工非常关心个人工资情况,但因之前存在侥幸心理,有占小便宜之嫌,现处于被动,有两种解决方案,其一,放弃失业金;其二,放弃上月社保。虽然员工关心与自己相关的事情(例如工资条),是保障自身权利,杜绝产生劳动纠纷的一剂强力预防针,但不应心存侥幸,等着天上掉馅饼的美事。
(四)劳动者维权硬碰硬
案例四:孩子王南京大观天地门店一名男员工(防损专员)入职七天内离职,遂来公司总部,气势汹汹,言辞激烈,劳动者有满腔的愤怒和不平,必须要求公司支付七天的工资。人事专员坚称已在新员工入职培训时签字确认知晓《员工手册》相应内容,即七天内入离职无薪。男员工坚称并不知晓《员工手册》内容,是被强迫签字。他认为一般做终端销售的企业,店铺新入职员工一般通常会有三天的试工时间,试工是为了给员工一个适应的过渡期,同时也是给店铺的主管领导考察这名员工是否能够胜任这份工作的重要依据。店铺试工类似于办公室员工的试用期。但这三天试工绝对不是无薪的,部分福利较好的企业会给予员工80%的天数工资,甚至达到100%的天数工资,即使有些为了节省人力成本的企业,会给予员工50%的天数工资,足够员工当天的来回公交路费以及午餐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