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政策是失独群体产生的最深层原因。中国人口的增长速度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便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他们在公开信中对全体员和共青团员提出号召,要求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在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中明确规定:计划生育政策在国家倡导下已开始推行,要求人口的增长应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01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已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并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同时为了保证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力还具体制定了奖罚措施。三十多年过去了,独生子女政策以及普及,我国的人口增长模式也被贴上了 “低生育率、低惯性增长和老龄化加速”的标签。“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作为父母唯一的精神支柱,独生子女家庭中的孩子一旦因意外离世,他们的父母就会成为失独者,这是目前独生子女家庭中普遍存在的风险。源]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二)失独家庭的生存现状
失独家庭的生存现状十分堪忧。据有关调查显示,失独家庭主要存在于城市中,这些家庭的父母大多为退休职工,依靠养老金作为生活的主要来源,家庭人均收入在900元左右。以淮安2014年人均可支配月收入1650元为参照,刚刚达到平均水平的百分之五十四,收入只能解决基本的温饱问题。由于失去唯一的孩子,多年来维系婚姻关系的纽带极易断裂,这样的困难群体中离异状况十分常见。综上,失独家庭的父母具有年龄较大、孤寡较多、文化层次较低、可支配收入较少的共同特点。在我国,失去独生子女意着赡养功能的不完整。有关理论表明,中国的家庭主要依靠血缘关系存续,家庭成员又是推进社会经济发展,负担繁衍责任的主力军。家庭成员的缺失,必然对家庭功能的实现造成影响。具体到独生子女的死亡,会给家庭其他成员的赡养、医疗和丧葬带来困境。养儿防老的观念植根在一代又一代的国人心里文献综述,为了自己年老后有所依托,中国的父母倾其所有,对子女的出生、求学、工作、结婚甚至生孩子都严格把关。这个长达几十年的过程中,独生子女的死亡随时会使这些父母的期望落空。一旦这样的情况发生,一系列的问题随之产生。没有人在失独老人住院、手术时进行陪护;没有人在失独老人突发疾病时及时进行救助;失独老人甚至会因为没有子女签署养老院入住通知书而被拒绝入住。随着他们年龄的增大,精力和体力开始下降。对于新事物接受能力的局限,导致其很难享受到科技为生活带去的便利。这些家庭都行走在破碎的边缘。失去唯一子女的事实会在很长一段时间折磨失独父母的精神,这样的心情往往无法得到宣泄。相比于其他人失独父母更容易陷入精神抑郁、自我封闭,出现自杀倾向。 心理上的创伤很难靠外力进行救济,笔者认为经济上的负担才是压垮失独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若非自然死亡,独生子女在生前可能需要花费高额的医疗费用。在生命无法挽救的情况下,其父母还要继续偿还债务,因此陷入了经济上的困境。失独家庭扶助机制的缺失,使得已到退休年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失独父母,基本生活支出得不到保障。经济状况较好的失独者也因子女的离世而失去其财产的继承者,家庭的经济功能必然受到损害。由此可见,失独家庭的困难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