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研究现状20世纪80年代初,各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学会及相关机构先后对工程造价管理的新模式新方法进行了探索,开始从不同角度重新认识工程造价管理的客观规律,并进入了以注重工程造价的过程管理、集成管理和风险管理等问题的现代工程造价管理阶段,各种现代工程造价管理的理论和方法被提了出来,最具代表性的是以英国工程造价管理界为主提出的“全生命周期造价管理(Life Cycle Cost Management,LCCM)”的理论与方法和以美国工程造价管理界为主推出的“全面造价管理(Total Cost Management,TCM)”的理论和方法[ ]。56093
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理论的研究人员和工作者对工程造价管理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并在20世纪80年代中,我国的相关研究人员就提出了提出了“全过程造价管理(Whole Process Cost Management,WPCM)”的理论和方法。
我国在清单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中出现的问题
我国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起步较晚,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的研究与应用相对较滞后。考虑到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建设项目招投标各参与方的技术水平和专业人员素质等影响因素,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下面将从参与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各方进行阐述影响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问题。
招标方存在的问题
招标方就是通常意义上所指的建设方、投资方,也被叫做甲方论文网。招标方是依照《招标投标法》的法规提出招标项目,进行工程项目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的社会组织。由于招标方自身,或者其他社会原因,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阶段对工程造价控制容易出的问题有:编制的招标文件不严谨,有些地方存在漏洞和歧义,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存在缺陷;招标方滥用权力,为了利益将招标投标沦为形式,明招标暗定标、设置高门槛、拒绝潜在投标人,或者干脆规避公开招标。这些行为都对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有非常恶劣的影响,导致工程造价不能反映项目真实的造价,无法对工程造价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
投标方存在的问题
投标方一般叫做承包方,在通常合同文件中叫做乙方。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投标方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才能进行投标。有时,投标方为了中标或获取更大的利益,在招投标阶段对工程造价控制显现出许多不规范行为。主要表现如下表1-2。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方的这些不规范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在这种情况下的中标价不能反映工程造价的真实情况,容易使清单招投标失去原本的意义,失去了对建设工程造价有效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