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联合法的保留是我国现行的企业合并会计准则与现通行的国际准则的存在的最大差异。关于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中都没有提到过,且完全删除了权益联合法。由于到我国的国情和企业合并的现状,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仍然保留了权益联合法,非同一领导下的企业合并则应该使用购买法,而同一领导下的企业合并应使用权益联合法。
3 我国中小企业合并会计存在的问题分析
3.1 企业合并会计方法实践运用现状
1996年发布的草案具体了会计准则的企业合并,已经清楚的给出企业合并两种会计方法是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和初步的规则的适用条件。2006年又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新准则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但是从中国现有的会计准则来看,规则允许购买法,结合权利的同时存在,有着特别的影响。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l)目前我国允许使用权益结合法
对于财运用采购法抑或是权益结合法,相关的会计法规没有给出具体的要求和规定。在关于企业兼并的相关文件中,特别强调要以公允价值作为几张的基础,这样一来似乎不太主张权益结合法的运用。在新的准则中,确定了在同一领导下的企业合并则是不使用购买法。
(2)由于外部环境的缘故,购买法在我国可行性不高
采用购买法的最重要的因素则是具有被合并企业的可确认的资产以及负债的公允价值。但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环境还不是很健全,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改善。而且,我国的资产评估业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有待提高,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机制有待健全,因此想提高资产评估的公允性和公信力更是难上加难。导致了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出现了很多“公允价值不公允”的现象[8]。
(3)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资本市场的不健全导致了购买法在我国的发展趋势
如果采用购买法,在选择的未来业绩可以包含在被兼并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在购买前的表现只能作为成本来计算。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和配股的规定,要达到硬性的财务指标。假如要成功上市,必须保持连续3年收益,净资产收益率也将实现由上述规定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合并,用它来就难以满足连续盈利的结果。此外,使用购买的方法和可能带来更高的入账价值的资产和外购商誉。因为高的商誉每年折旧及摊销后利润的影响。权益相结合的规则不会对未来损益这些不利影响。笔者认为,为了加强对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人对利润的信心,缓解对利润的压力,可能是企业的选择权益结合法深层原因。来!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3.2 企业合并会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l)被合并的企业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难以准确
由于在中国市场的评估不规范,评价技术还不成熟,所以资产估量结果的公正性难以保证。在进行资产估量业务的时候,我们的国家仅限于单一的资产估量,对与公司的整体价值的估量,由于任务的难度有高,目前在我国属于不熟悉的领域。
(2)权益结合法应用的不合理性
与权益相结合的同时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默许,但在实践中也有很多企业在使用。从实际的业务分析的角度来看,我国的一些企业相结合可以轻松识别购买的企业。然后,使用相结合的方法应该是购买法,而不是与权益相结合。因此,组合的应用与权益法在我国是非常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