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相关法律发展及修正案的实施现状
(一) 我国劳务派遣相关法律的演变历史
至劳务派遣在我国出现至今以来,我国的法律也在逐渐对劳务派遣这一劳务形式进行一些相关的立法规定,最早在2008年的时候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务派遣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这一项措施可以说极大的推进我我国的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使得劳务派遣在我国有了合法的地位。但同时劳务派遣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形式出现的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导致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的不合理之处越来越凸显,劳务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因此社会上广泛要求修改相关的法律规定。源.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在2012年的时候,《劳动合同法》迎来了对于其的第一次修改,修改的内容大多有关劳务派遣,在这一次的修正案中主要是对劳务派遣的四个方面做出了修改,其一是对派遣机构的设立条件作了修改,其二是对劳务派遣的工作岗位进行了修改,其三规定了同工同酬的原则,其四主要有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同时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也随即出台,有与该修正案一起实施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以及规定2014年3月份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而各省也随即对劳务派遣作出了相关规定。我国的劳务派遣制度逐渐在走向完善与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