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学者对网络民主的解释不尽相同,但对于网络民主的特征的理解,他们都有相对一致的看法。网络民主的主体范围不再受限于特定的身份和地位,虚拟的网络世界使匿名的网民享有平等的知情权与表达权,从而使网络民主显得更加“平等化”。相较于传统民主形式,网络民主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凌驾于固然存在的传统民主参与方式之上,而由于网络本身的虚拟特质,网络民主也随之带有了“虚拟化”的性质。因为网络民主在主体与形式上都更为开放,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障碍,有了更自由的发展空间,所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网络民主削弱了中心控制,使之具有“去权威化”的特征。网络民主是一种双向、互动、直接的民主,无需正式的组织参与,也不拘泥于传统的组织形式,从而又具有“交互性”、“非正式化”的特点。
(二)网络民主的产生与发展
互联网技术的产生与发展为网络民主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互联网技术作为现代信息技术的主要标志之一,它的发展使计算机网络发展进入一个新纪元。从1970年代末到1980年代初,计算机网络出现了。为了保证不同网络之间的联通,TCP/IP协议就此诞生,1986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资助建立了基于该技术的主干网NSFNET,也就是如今的Internet网。到1990年,Web技术的发展和浏览器的出现使得互联网技术产生了质的飞跃。目前,互联网的发展速度不容小觑,其扩散速度是世界上其他任何一项技术都无法比拟的。与此同时,互联网本身所具有的开放性、互动性、便捷性、虚拟性等特点,为网络与民主的契合提供了可能。网络的网状分布结构,其无中心性颠覆了传统的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削弱了“顶端优势”,有利于促进政府的分权化。为避免公民的表达权、监督权受到类似于打击报复甚至政治迫害等阻碍,网络的虚拟化使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充分发挥,从而提供了政治参与的保护机制。网络在政府与公民之间形成一种直接的双向互动关系,使得两个主体之间的沟通更为便捷,关系更为亲密。通过减少中间环节一定程度上有效减少了信息延误和信息失真的问题。
总之,网络与民主天生就具有亲缘性,尤其是在互联网普及的今天,人们对深度民主的渴望和追求使得网络民主的潜质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而人们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不断研究和关注进一步推动了网络民主的发展。
除此之外,相对于传统代议制民主的局限性,网络民主的优势愈发凸显。从民主政治的发展历程来看,代议制民主与直接民主是民主政治的两种主要形式。但是,从现实条件来看,我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直接民主实际上很难实现,因此在当今社会的民主形式中,代议制民主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随着代议制民主的发展,其明显的弊病使得人们越来越频繁地批判和质疑代议制民主的权威。有研究者将典型的代议制民主形式分为四类,其弊病就更为清晰了。
1.投票民主
传统代议制民主过于注重投票而非公民的民主参与形式和实际参与能力,选票成为民主的替代品,而民主逐渐演变成“某些人通过竞选人民的选票而得到作出决定的权力。”[6] 显然,这种投票民主作为一种低层次的、初级的民主是与公民追求的深度民主相违背的。
2.底线民主
“尽管选举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可单凭它不可能构成民主……我们不妨把选举看作是自由民主的一个初级阶段,视为民主所必须达到的底线。”[7]而这种最基本的民主就是底线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