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第一种是认为婚前按揭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此种观点是严格遵循了婚姻法身份法的特有属性,根据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及规定,认为只要夫妻双方对财产没有明确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便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不管按揭房屋权属登记于首付款一方或双方。该观点主张将婚姻法中关于财产的规定看成是《物权法》和《合同法》中的特别规定,他们据此主张婚姻关于财产的规定属于“法律另有规定”,从而排除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的适用。因此,离婚时应对房产平均分割,未分得房产的一方有权获得房产折价的一半,对于婚前一方先支付的部分属于其个人财产,在分配中先予扣除,对于尚未清偿的部分则归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1. 上一篇:论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个人主义与公共利益
  2. 下一篇:未成年人适用假释应减少禁止性规定
  1. 论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制

  2. 论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若干问题

  3. 论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之婚后收益的归属认定

  4. 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

  5. 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6.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7. 从人肉搜索谈隐私权和言论自由的平衡保护

  8. 酸性水汽提装置总汽提塔设计+CAD图纸

  9. 乳业同业并购式全产业链...

  10. 杂拟谷盗体内共生菌沃尔...

  11. 大众媒体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

  12. java+mysql车辆管理系统的设计+源代码

  13. 电站锅炉暖风器设计任务书

  14. 中考体育项目与体育教学合理结合的研究

  15. 河岸冲刷和泥沙淤积的监测国内外研究现状

  16. 当代大学生慈善意识研究+文献综述

  17. 十二层带中心支撑钢结构...

  

About

751论文网手机版...

主页:http://www.751com.cn

关闭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