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外研究现状
1.2.2国内研究现状
2 我国东部地区土地违法时空演变特征
2.1 研究范围界定与数据来源
本文对近年来我国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的土地违法现象空间特征及其时空演变特征进行分析源`自,751`文.论"文'网[www.751com.cn,将主要探讨1999年2012年我国大陆东部地区11个省级行政区的土地违法情况,这十一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14]。本文将选取各省土地违法面积作为衡量指标以便更有效地反映东部地区土地违法情况。使用该指标数据分析结果更有可靠性,其数据主要源自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统计。
2.2土地违法总体空间特征分析
本文主要通过计算1999年-2012年间大陆东部11个省违法用地的面积来反映土地违法的整体特征,以下便是通过简单分析得出的一些特征。
2.2.1 土地违法在东部地区整体上分布较为分散,部分地区呈相对集聚态势
从图2-1可知,山东省是土地违法最为严重的地区,属于华北平原地区,而违法面积较大的江苏省在位置上则在长江三角洲地区。违法情况相对严重的广东省则在我国最南部,由此看出东部地区土地违法情况较为分散。尽管土地违法在整体上较为分散,但是在局部地区土地违法现象呈现出集聚的态势。其中集聚态势最明显的区域是:长江三角洲地区与华北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江苏省和浙江省年平均土地违法面积达到2178.56公顷与1235.34公顷,两者分别居于11个省的第三名与第六名。而华北地区的山东省与河北省的土地违法现象更为严重,两省分别以2876.00公顷与2472.87公顷的面积在东部土地违法中属于最为严重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