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的传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的杂志、报纸等媒体介质逐渐被互联网所取代,网络的方便快捷改变了人生的生存方式,同时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然而网络信息往往是参差不齐的,甚至人们只需要复制粘贴就可以随意地使用他人的文字,从而使得网络侵权的事件屡屡发生。网络侵权不仅仅是对信息的泄露,对权利的拥有者来说更是一种利益和身心上的伤害。随着网络侵权法律纠纷的增多,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制和责任追究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但是,我国对于网络侵权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成熟、完善。本文从网络权利的产生和网络侵权的界定出发,对网络侵权的特征、构成要件和归责原则进行深入探讨,进而确认网络侵权责任的承担问题。29121
毕业论文关键词:网络 侵权 民事 责任
网络侵权的民事责任
一、网络权利 3
(一)网络权利的含义 3
(二)网络权利的特征 5
二、网络侵权 5
(一)网络侵权的含义 5
(二)网络侵权的特征 6
1、侵权主体的复杂隐秘性 6
2、被侵害客体的特定性 6
3、侵权行为的复杂性 7
4、侵权场所的虚拟性 7
5、侵权后果的域宽速快性 7
6、损害证明的困难性 7
7、司法管辖的不确定性 7
三、网络侵权的民事责任 7
(一)网络侵权责任概述 8
(二)网络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8
1、侵权行为 9
2、损害事实 9
3、因果关系 9
4、过错。 10
(三)网络侵权的民事责任的形式 11
四、结语 12
网络侵权的民事责任
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的传递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的媒体被网络侵占,网络逐渐取代了传统媒体成为第一大信息传播工具。实时更新的信息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方便,飞速传播的网络信息一方面给人们带来了生活上的诸多便利,另一方面也产生了众多的问题。网络信息经常是网络信息提供者未经过本人同意而发散的,更有甚者通过网络技术随意发布他人的隐私、作品甚至诋毁他人的名誉,由此引发的侵权事件频频发生。因此,必须寻求对网络侵权的正确处理方式,规范民事责任的承担,文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仍不健全,尤其是调整网络侵权的法律、法规更是奇缺。网络文权很难,甚至很多人还没有网络侵权、文权意识。2000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直到2006年国务院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才有了对网络信息传播权系统保护的行政法规。其中从第二条[1]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在网络侵权问题的处理措施方面并不能达到实际的效果,因此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一、网络权利
(一)网络权利的含义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网络权利随之应然而生。网络虽然是一个无形的世界,但是我们在网络中的权利与现实生活中并无不同。人们享受到的网络自由并不是绝对自由,在网络生活中的侵权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所谓网络权利就是与网络相关的各项权利, 它是指网络主体(网络时代下,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行为的执行者)在网络上享有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权利。我国对网络权利的法律保护是以普通权利的相关规定为基础原则,同时兼顾网络的固有特点而规定的。因此,网络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往往具有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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