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自愿销售的卖主,不考虑特殊买家的额外出价;
d) 估价对象价值不受任何附带债权关系带来的影响;
(6) 在估价报告有效期内无重大的市场行情变化及政府政策、法规调整;
(7) 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于土地使用证上未见有设定他项权利记载,若估价对象设定有抵押权,我们以该抵押权已解除为假设前提,不考虑此项优先受偿款。
(8) 委托人未提供截止价值时点的工程款支付证明文件,仅以口头承诺未拖欠工程款,估价师无法确认其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情况,本次估价假定其不存在拖欠的工程款,不考虑此项优先受偿款。
(9) 截止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也未做土地分割登记,假设其土地面积按实际测绘的可售建筑面积占该项目规划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3.2 估价报告使用限制
(1) 本报告只为估价委托人和金融机构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不对其它用途负责;
(2) 本报告评估价值为满足全部假设和限制条件下的价值;
(3) 本评估价格为市场价值,其中包含1号楼在建工程已完工住宅部分建筑物及其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但未考虑将来市场价格的波动及税率的变化;
(4) 本报告未考虑国家经济政策等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对估价对象的价值影响;
(5) 对于被评估的在建工程权属状况,我公司仅以委托方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复印件予以界定;
(6) 对于估价对象的规划建筑面积、已完工建筑面积等数据,以委托方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房产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复印件为依据,我公司并未实地丈量;
(7) 估价结果系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但实际放贷数额由金融机构掌握;
(8) 本报告必须在设定的使用期限内使用,超过使用期限使用,我公司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责任;
(9) 未经我公司同意,本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在任何公开刊物和新闻媒体上,否则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 估价结果报告
4.1 估价委托人
估价委托人名称: xx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房地产所有权人为同一实体)
地 址:东莞市xx路xx号
法 人 代 表:xxx
4.2 房地产估价机构
单位名称: xx估价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xx市xx区xx路 xx号
资格等级:一级
资格证书编号:建房估证字xxxx号
估价机构法人代表:xxx
4.3 估价目的
估价委托人xx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向银行申请贷款而委托xx估价有限公司对估价对象进行评估,估价目的系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
4.4 估价对象
4.4.1 估价对象基本状况
(1) 土地登记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