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王献之书风对怀素狂草的影响
怀素与王献之虽然在时代上相隔较远,但通过怀素的师承关系中找到王献之对其不可忽视的影响,怀素的狂草的生发正是根砥王献之的“破体书”演化而来。
王献之(344年-386年),字子敬,小名官奴,汉族,祖籍山东临沂,生于会稽山阴(今浙江绍兴),他是王羲之的第七个儿子。东晋时期的著名的书法家、画家,是晋简文帝司马昱之婿。做官到中书令,为了与其族弟王珉区分,所以大家称其“大令”,与王羲之并称“二王”。王献之为我国书法历史的发展与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他虽为王羲之之子,但并没有隐没在其父的光环之下。幼年从父习书,后改习张芝草法,具有创新精神,融前人法与家法于一体,自创新格,独树一帜,开拓了大草的先河。人们普遍认为张旭、怀素的狂草都是源出王献之。唐代张怀瑾《书议》称王献之的新书体:文献综述
“非草非行,流便于草,开张于行,草又处其间” [5]
将张芝的章草和其父王羲之的今草又向前推进一层。王献之的名声曾经在某一时期超过其父王羲之,可见他当时的成就极高。王献之的草书有一泻千里的气势,字形欹侧跌荡起伏,并互相映照,连接自如,书风流美,有时还会非常巧妙地揉入行书,他的这种对草书的变化与创新,正体现了他的人格精神的精髓:疏放不羁,风流倜傥。再往深处讲就是他的草书蕴含着一种艺术自觉的精神,就是将书法艺术从实用走向审美,这个是对我国书法的发展是极为重要的。
2.1学书经历与王献之的关系
怀素的学书经历比较丰富,他的书艺从欧阳询、钟繇的楷法入手,后而学习草书,专攻二王,慢慢的就有了自己的风格与法度。并且觉得自己的性情跟草书的气度恰恰融合,他觉得这种大草的书写状态更能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感觉与情感的抒发。后习书于其表兄邬彤,邬彤把老师张旭的密传法传授于怀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