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放性原理:是指任何系统只有把自己保持在不断地与外界环境进行物质交换、信息交换和能量交换的状态下,才具有抵御外界干扰,维持自身动态稳定的能力。动植物都是一个不断与外部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系统。在进行家庭照明灯具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与使用环境相适应,与使用者的使用习惯相协调,实现系统的开放性。
3)目的性原理:是指系统在内部要素以及与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具有趋向于某种预先确定的状态的特征。在工业设计中,系统设计的目的性原理体现在产品设计的初始阶段,再通过设计调研设计分析后,会产生明确的设计定位,这具有强烈的目的性。如图2的幼儿座椅再设计时就有明确的目标受众。
4)自组织原理:主要指在由数目众多的要素所组成的开放系统中,在要素之间的协同与竞争的矛盾运动下,系统会出现状态稳定的涨落,部分涨落受外部条件和系统内部机制的影响得到放大,从而产生系统从无序走向有序,从低级有序走向高级有序的自组织现象。例如在家具设计中,一些桌椅或柜子会自动排成组合,如图3所示。
5)层次性原理:也称之为等级结构原理,指系统内各要素在系统中所占有的地位和发挥出的作用各不相同,系统由众多要素和子系统构成,每一个要素又由若干子要素、子子系统构成,在某一条件下的要素,对其子要素来说,可看做系统。运用这一原理再设计时进行层层推进,最终完成从整体到细节的设计。
6)分解——协调原理:在人们认识和构造系统的过程中,可将设计对象的活动过程或组成结构分解为若干个相互衔接和关联的部分,通过研究和协调这些部分的关系和结构的调整,实现系统功能的优化。如图4中,笔记本包括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以及外围设备,再设计时先要确定整体造型特点,在针对各个部分结构功能系统进行优化设计。
7)动态性原理:系统由于内部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以及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物质交换,信息交换,能量交换,在这种内外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中,系统维持稳定的状态并向前发展。在才产品设计中,设计的对象系统是动态的,永远处在运动变化的状态中,设计师在设计的过程中既要把握设计变化的动力、原因、规律,也要研究设计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以把握其过程和未来的变化趋势。例如,观的变化是手机内部核心技术结构与外部流行趋势的变化,以及使用者心理生理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图5—7)。
8)最优化原理:也称为整体优化原理,是系统设计的目的和要求,该原则要求设计师在进行产品设计时,统筹兼顾,大力协同,多中选优,采用时间、空间、程序、主体、客体等方面的最佳点,进行综合优化和系统筛选,运用线性规划、动态规划、决策论、博弈论等有效方法,最终达到整体的优化。
9)交叉性原理:复杂系统有不同方向,不同层次的交叉,形成复杂的系统网络。
2 系统设计要素
2.1 功能要素
功能是指产品所具有的效用,并被接受的能力,产品只有具有某种特定的功能才能进行生产和销售。产品的设计与制造过程中的一切手段和方法,实际上是针对依附于产品实体的功能而进行的,而用户所购买的都是依附于产品实体之上的功能。功能是产品设计的目的,产品的具体结构只是实现功能的手段。在进行家庭灯具设计的过程中,无论怎样改变产品的外观结构等,都不能影响灯具的照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