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不仅政府为了提高建设项目的设计水平设立相关法律条例,许多学者也提出学术观点和建议。例如提高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质量标准;通过提高项目设计师的综合素质提高项目设计的质量水平;采取更多更有力的监督措施,防止违规的操作行为发生,以保证项目设计质量。著名学者林知炎[2]在《建设工程总承包实务》中,从承包商角度研究项目设计的质量管理;周红[3]通过研究项目的生命周期性,研究设计管理的可持续性,设计过程的可持续性;刘国于[4],研究了设计决策,环境以及管理和创新的具体操作,并发表文章论述了具体研究项目。通过综合众多学者的研究发现要想提高工程项目设计的质量水平必须从多方面多角度来研究控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设计阶段的质量水平。
2 国外研究的现状和发展
国外在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研究较国内相比而言发达了很多,在很多发达国家项目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研究管理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理念与管理模式。
在英国,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就有设计师提出设计质量管理的概念,设计管理就是确定设计问题,使设计师在已经给定的预算资金范围内进行设计,解决设计问题。有的学者提出应该由业主决定设计负责人和承包商在设计阶段的任务划分,简单的工程项目设计例如:小型厂房、普通办公楼、仓库等,应该由业主制定项目设计大纲交给承包商,由承包商进行完整的设计。而当业主对所设计的建筑有特殊要求而使项目复杂时,由负责设计的人进行详细设计,承包商只负责设计附件和构造详图。而大多数的设计项目都是处于这二者之间,由承包商按照设计师制定的设计说明书进行详图设计,这样可以降低项目的造价同时可以提高项目的施工速度,缩短工期[5]。
在美国,设计审查阶段要经过政府三道程序控制,每相应的程序都发放相应的许可证书,一是对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经政府审查后颁发规划许可证;二是对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安全、卫生等要求进行审查后颁发设计许可证;三是在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审查,颁发使用许可证[6]。除了政府进行设计质量的控制,参与项目设计业主和设计人员还必须共同制定设计纲要,对项目的设计进行评议审查,在项目设计的初始阶段还需对各个方案进行比较,按照法律提交该项目对自然、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报告。在项目设计的合同中还须详细说明项目的研究对象,研究成果水平、报告和决策等,以保证满足要求,防止任何质量隐患。
在其他国家例如法国,工程项目设计前就规定必须按照业主的意向制定设计纲要,并且以此为指导进行项目设计。在设计过程中,业主要按照该纲要对设计的全过程进行按阶段检查,以此来保证设计是按照纲要来设计的。设计阶段主要的质量控制方法为评议,评议主要分为管理评议和项目组织评议,前者由设计的专门机构部门进行管理,而项目组织评议不能靠一个小型的组织,这样无法显示出项目组织来评议这样方式的优势,必须由多个组织组成的集合体才能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德国,则采用了在一个项目设计前进行设计竞赛的方式来,择优录取,但是这样的方法也存在着许多缺点,效率太低,造成大量时间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