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0年之前,国内外对于网络广告的研究并不多;近年来,随着网络广告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网络广告关注程度的增加,这方面的研究也逐步兴盛起来。总体来说,国外学者对于该问题的研究起步早于中国,并处于领先水平。国外主要侧重于宏观研究,比如:对网络广告的发展趋势和前景的预测,从技术层面分析网络广告存在的问题等等。而中国学者目前对于网络广告的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主要涉及到以下五个方面:网络广告法律问题的探索与思考;网络广告发展难点的思考;网络广告现状和发展趋势的研究;网络广告营销策略的分析及网络广告的传播研究。并且,政府在网络广告发展道路的监管研究,目前还少之又少,关于这方面的相关文章也是极其有限。58271
所谓广告欺诈,简单地说就是指不诚实的广告宣传。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将违法广告分成虚假、违禁或误导等类型。“虚假”同“违禁”和“误导”之间的界限有时很难划清。除了部分“违禁”会造成不良的社会或政治影响之外,大部分“违禁”和所有“误导”的客观后果实际上就是造成了虚假,只是手段不同而已。因此严格地区分它们之间的区别,既无可能,也无必要。但是目前,“违禁”和“误导”无论从性质上还是从责任上都显然要轻于“虚假”。这一矛盾就给“避重就轻”或“避轻就重”同样带来了可能。广告欺诈的概念淡化了上述三者之间的界限,强调了它们所具有的“欺骗”的共性。这样,凡利用广告致使公众对其商品或服务产生了错误认识的,我们都可以称之为“广告欺诈”。
代文峰(2008)在《中国网络广告现状与策略研究》论文网中说,消费者对广告有天生的抵触心理,心存顾虑,尤其是现阶段网络广告中存在大量虚假、违法的信息,使得用户对网络广告持不信任态度。网络广告中侵犯式广告,如弹窗式广告、点击式广告较多,而这些广告容易引起用户的反感。同时,也正是由于网络广告在我国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尚未跟上网络市场的发展速度,以及缺乏高素质人才以及专门的法律法规,都显得网络广告行业比较混乱。
蔡林(2010)在《浅析我国网络广告存在的问题及思考》中提到,在网络的虚拟环境中,缺少一定的市场准入制度,使得从事网络广告业务的门槛非常低,导致这一市场管理非常困难,而虚假网络广告具有覆盖范围大,数量大,传播快的特点,使得消费者面对虚假网络广告时难以辨认。网络广告在操作的一些不规范,网络广告商相互恶性竞价,有碍于网络广告的长远发展。
李桂平(2010)在《浅析网络交易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指出,经营者为达到引诱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目的而发布的关于商品或服务的不真实的信息内容,而消费者在面对这些信息时难以分辨,以及之后碰到虚假欺诈广告时不知如何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这与消费者本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的欠缺有关。这不仅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网络广告这行业本身也受到损害。
张先锋(2007)《面向网上消费者的信任及信任机制研究综述》中也提到,网络广告在我国还处于初级阶段,各种制度还不完善,加之网络的虚拟性推动了欺诈广告的发展势头,欺诈广告直接阻碍了网络广告的发展,导致广告受众对网络广告不信任。
广告欺诈是各种社会矛盾集中的综合性的结果,其产生的原因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同时也是社会的、历史的、自然的和内外交错的综合因素的结果。网络广告发布还处于一种自发无序状态,网络广告市场的监管机制不完善,违法网络广告的证据也难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