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3 39
31
3 100
78
7
3.2 足球专项学生裁判培养出现的问题
3.2.1 足球专项课中理论课教学课时数不足
苏北高校体育院系培养学生学习足球裁判知识的重要途径是在足球专项课上,但在足球裁判理论课程教学课时数的安排上,每个学期的学时只有 4 ~8 个学时,并且理论课教学大多是对足球系统知识的简单介绍,足球规则与裁判法教学时数相对较少,虽在足球专业户外实践课中,教师会将裁判员相关知识融会其中,但学生往往对于裁判员临场实践的知识不够重视,导致在课堂上学生兴趣不高、积极性下降,裁判能力水平发展相对缓慢。
3.2.2 足球专项学生专业理论知识薄弱论文网
足球专项学生对于足球的理论知识储备相对匮乏,足球专业理论知识包括足球竞赛规则、裁判法、足球专业知识。调查研究表明,大多数学生认为足球专业理论知识是非常重要的。对竞赛规则、裁判法的熟悉程度是裁判员判罚的理论依据,只有深刻理解和全面掌握,才可能在临场时作出正确的判罚[2]。因此,足球的理论知识储备是相当关键的。通过表3可以看出,学生对足球裁判规则理解程度准确的仅占18.91 %,基本理解的占32.43 %,含糊不清的达到48.64 %。大多数学生对于足球裁判规则的理解是含糊不清的,因为学生只是停留在应付裁判等级考试的层次上,学习裁判规则的动机和目标发生扭曲,对于裁判规则只是停留在死记硬背的基础上,没有真正的理解其含义。
表3 学生对足球裁判规则理解程度统计表
准确理解 基本理解 含糊不清
人数
百分比(%) 35
18.91% 60
32.43% 90
48.64%
3.2.3 学生裁判员的实践执法锻炼不足
苏北高校足球专项学生裁判工作主要是通过高校内部的比赛来进行实践锻炼的。有绝大多数的学生认为自己实践执法能力一般,其中很多学生认为在实际比赛中心理素质差,并且不能及时的调节是影响执法能力的主要因素。在学校比赛中,由于足球专项学生自身也要参与比赛,因此并不是所有专项学生都有临场实践的机会。学生裁判员在临场执法时经常的会出现反应迟钝导致的错判和误判,致使有些参赛队员不服气判罚而使用语言和行为来干扰裁判员,使得比赛出现很多的问题。再加上学生裁判员情绪容易受到干扰、承受能力差的心理特点,在短时间内很难在紧张气氛中及时得到调整,大大影响裁判员在场上判罚的准确性。在比赛结束后也没有认真的总结,造成了学生裁判能力提高的非常的缓慢,原因在于学生自身对裁判工作不够重视。其外,执法经历少也是制约学生裁判实践执裁能力提高的因素,大部分裁判只是通过系、院、校组织的低水平比赛的执法进行锻炼。
3.2.4 学生忽视对身体素质的训练文献综述
通过对问卷调查的分析总结,表4显示,学生能够经常对身体素质进行训练的仅有21名,占11.35 %,教师在足球专项教学中,仅仅突出了体能训练对裁判员的重要程度,对如何进行身体素质训练的方法却很少介绍。因为足球运动强度大,所以对裁判员良好的体能储备和执法水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身体素质也是足球裁判员能够进行合理的跑位和公平判罚的基础。随着足球运动的快速发展和运动员竞技水平的不断提高,现代足球比赛尤其是高水平职业联赛攻防转换速度与节奏明显加快[3],为适应高强度、高对抗、快节奏的比赛,足球裁判员的身体素质已向训练有素的运动员型转化[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