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它的实施与完善,能够对构建和谐社会、巩固和发展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发挥重大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和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改革,我国的刑罚执行方式也发生了变化,我国刑法中的社区矫正成为一种新的非监禁刑罚制度,与此同时,社区矫正制度已成为国际上刑罚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所在。
二、社区矫正概述
(一)概念
“社区矫正”这一词汇本是一个外来语,它分为广义概念与狭义概念。从广义上来讲,社区矫正又被称为“社区处遇”或者“社区内处遇”,指的是通过使用各种非监禁刑罚措施或者替代刑罚措施,使犯罪分子可以在社区当中接受教育监督,从而避免监禁刑可能带来的副作用的一种罪犯处遇制度。从狭义上说,社区矫正仅仅是指执行刑罚处罚的一种方式,目的是通过社区的开放式改造,降低违法犯罪分子因为入狱而交叉感染的风险,从而达到惩治犯罪的最终目的。
什么是社区矫正呢? 刘爱童认为: 社区矫正指的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志愿者的帮助下,进而对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和行为这两方面进行矫正,以激励他们成功地回归社会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这一非监禁刑罚制度在我国已经受到关注并且不断地发展,但是关于该问题的研究仍不够完善。
(二)性质
不同国家对于社区矫正性质的认定是不一样的。例如,英国、美国和日本关于社区矫正性质有不同的见解,它们分别认为社区矫正具有一种独立的刑罚措施、执行刑罚、保安处分的性质。在我国,通说认为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罚的执行方式,所以关于社区矫正的性质认定是存在争议的。而在理论界关于社区矫正性质的争议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社区矫正是否是刑罚执行的活动;二是社区矫正除具有刑罚执行的性质,是否还拥有其他方面的性质,是什么样的性质。 文献综述
对于社区矫正是不是属于刑罚执行的活动,大多数学者赞同官方的立场,认为社区矫正是一种刑罚执行的活动。此外,在其他不同的观点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下列几种:第一,一部分学者认为社区矫正拥有刑罚执行和社会工作或者社会福利的二重性质; 第二,有学者认为社区矫正具有社会工作、社会福利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多重性质。
概括起来主要包含:保安处分说、非监禁刑罚执行说和多重说等观点。
(三)特征
我国的社区矫正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第一,强调要依法进行。在我国,社区矫正是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是一种非监禁刑执行制度,涉及到对犯罪人的人身自由的限制等惩罚性措施,所以必须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明确的法律授权,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第二,具有明确的期限。社区矫正是一种具有明确期限的刑罚措施,必须严格根据立法规定进行。社区矫正的法定机关在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时,应当根据有关机关做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来确定、变更和终止具体期限 。
第三,在居住社区执行。这也表现了该制度的非监禁性和限制自由性,社区矫正的最大特点之一是:社区矫正是通过在社区中对社区服刑人员执行刑罚以及进行其他有关活动。被依法判处实行社区矫正的罪犯享有很大程度上的人身自由,只需要在该特定社区中接受监督和指导。源.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第四,包含丰富的内容。社区矫正是一种刑罚执行工作,它具备刑事惩罚性,另外它还包含了丰富的内容。两院两部在其所共同宣布的一些法律法规以及意见中明确指出,该制度包含了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这三个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