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加深入地了解盗窃罪在实际审判中的量刑及其过程,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集的,江苏省淮安市XX区法院2014年6月至12月的盗窃罪判决书为材料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对这些裁判文书的整理研究,来了解司法实践中法院对盗窃罪量刑的标准及情况,并找出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50份盗窃罪案件的选取
本文主要是分析江苏省淮安市XX区地区有关盗窃罪的司法实践,所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选取了XX区法院2014年6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有关盗窃罪的判决50份,并以此为依据研究盗窃罪的定罪情况以及各种法定与酌定情节对盗窃罪量刑的影响。
对该地区的盗窃罪量刑研究重点主要是:1.分析盗窃罪在司法实践中的量刑结果的情况2.司法实践中判决书中的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对盗窃罪量刑的影响,并通过以上分析,找出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二、量刑情况的分析
(一) 判处的刑罚种类的情况分析
在抽取的淮安市XX区2014年下半年50起盗窃罪判决中,一共有判决了64名盗窃罪犯人。其中,法院认定免于刑事处罚的有0人,单处罚金的有6人,占总人数的9.38%;判处拘役有24人,占总人数的37.5%;判处有期徒刑的有34人,占总人数的53.13%。可以看出,法院多选择拘役或有期徒刑这两个刑种,而司法实践中免于处罚的情况很少。(见表2-1)
刑罚 人数 所占比例(%)
免于刑事处罚 0 0
单处罚金 6 9.38
拘役 24 37.5
有期徒刑 34 53.13 表格2- 1
(二) 罚金与盗窃数额之间的关系
单处罚金的6名被告的盗窃数额分别为:3060元,2931元2800元,787元,693元,590元,而法院判决单处罚金的金额分别为5000元,3000元,4000元,1500元,1300元,1000元。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犯人的犯罪数额决定或影响着法院判处的罚金金额。而判处的罚金金额基本为1000元以上,犯罪金额的2倍以下。与2013年出台的盗窃罪量刑指导意见中:“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判处罚金。”的规定相符合。(见表格2-2)
盗窃数额(元) 单处罚金(元)
3060 5000
2931 3000
2800 4000
787 1500
693 13001
590 1000
表格2- 2
(三) 判处拘役与有期徒刑的情况分析
判处拘役的被告共有24人,其中有13人名被告被宣告缓刑,占被判处拘役的总人数的54.17%。其中有一人被宣告1个月缓刑,有6人被宣告6个月缓刑。对于缓刑的使用,法律规定:犯人如果确有悔罪表现且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可以使用缓刑。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XX区法院对缓刑的使用还是比较广泛的,体现了司法实践中的人道主义。有关拘役的时长:24人中有11人被判处拘役3个月,3人被判处拘役4个月,其余8个人则被判处拘役5个月。 文献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