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民主公开
民主公开原则是我国公务员考核原则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体现一个国家公务员考核开放程度的重要标志。如果考核中考核的形式不公开,群众就无法知悉考核的真正模式,会让人觉得有失公平,不仅考核的形式要公开,考核的内容、结果也要公布出来,让群众百姓进行监督,以加强考核的民主公开性。因为公务员干部都是从基层群众中通过考试的形式录用选拔出来的,现在又要来指导百姓群众如何生活,具体情况如何只有亲身体会才能知道,因此加强群众的知悉度对干部的考核有利。“只有依靠群众,联系群众,依靠党的指引,坚持国家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才能做到知人善任,任贤用人,升降得到,赏罚分明。”[5]
3.注重实绩原则
对我国国家公务员的考核,还要加强公务员的考核实效问题,注重公务员的考核实绩。首先,注重实绩是我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基本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的全面考核,其重点在于公务员的考核实绩方面。其次,考核实绩对公务员的客观公正也是有一定影响的。对公务员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一定程度上更能体现公务员考核的客观与公正。注重考核实绩是对公务员工作的肯定,是对公务员工作的考察与监督,更能体现我国公务员为人民群众谋福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注重实绩还能提高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将实效和工资、职位的升降联系起来更有利于提升干部的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