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3年伊始至今,以北京为例,全城雾霾难散,PM2.5一度成为时下最热门的话题。因此北京从“堵城”华丽丽的转变成为“毒城”。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常务委员会会议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指出:“必须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多管齐下、科学施策,把调整优化结构、强化创新驱动和保护环境生态结合起来,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确保防治工作早见成效。”“空气质量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息息相关。”环保部部长周生贤表示,我国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以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4)我国生态环境的严峻,与我国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是有必然联系的。然而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法律的滞后、环保政策未得到落实、政府监管不力、企业责任不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其中责任追究制是最主要也是最关键的因素,没有健全的处罚措施,没有强硬的治理手段,很难从源头上遏止生态环境的污染。因此,探析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2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2.1 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
(1)一直以来,一些地方对环境治理、环境保护监管不力,对于环保的标准执行不力,对于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建设项目治理不严,地方政府为了政绩、经济效益对于严重污染的企业不予关闭、处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其对环境的污染,使一些地区的环境监管处于无法控制的状态,造成环境保护中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不良现象。
(2)环境技术开发创新能力不强,企业缺少原创性的开发,缺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集成,虽然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是环境技术开发创新能力一直是被国家忽视的角落。因为没有国家政策的支持,也没有资金上的保障,更无利益上的驱动,导致企业很少开发环境技术创新技术。从而导致环境开发创新能力不强,最终导致我国环境治理进程及治理效果欠佳。
(3)农村环境的保护工作较为薄弱,在我国,大部分农村不仅村民缺乏环境保护意识,且在村里缺乏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废水、废气、固废等“三废”没有相应的处理设施或管理措施,污染环境的诸多因素仍然存在,形式依然严峻。
2.2 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1)环境管理、执法力度不够,面对我国严峻的环境形势,保护环境工作紧迫又重要,但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工作与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现阶段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制不完善导致了很多环境保护和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如对于环境保护的管理上环境保护的机制不健全,对于环境保护的投入尤其是资金的投入匮乏、环境管理的效率相对较低,对于环境保护过程中的监督不够,对于像国家环境的信息、技术、检测以及评估能力等于环境保护有关的宣传太少、太无力,一些领导干部的环境保护服务意识、公众的参与程度的水平都还很低,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普遍等等。
(2)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十分不健全,应加大环境立法的力度,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产业结构的极端不合理,但是由于较大部分产业结构在未转型或者过渡期间仍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的情形,保持粗放型产业发展,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这对于高速发展的社会来说,会留下较多“诟病”,其中污染生态环境是主要的“诟病”。
(3)另外,企业单位等技术开发投入严重不足,以企业为主体的环境技术开发创新体系建设进展较为缓慢,科研以及设计力量甚为薄弱,尚未形成拥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著名品牌、市场占有率高、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优势环保骨干企业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