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社会救济方面,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城镇所应有的经费都有所减少,一些保障基金都是从县镇支出,但是,这并不是解决人们贫困的根本问题。有些贫困,山区的人民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农民的生活很辛苦,虽然说有救济,但是,并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
(3)在社会医疗保障方面,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 集体经济作为医疗事业的主要来源,其地位不被重视。[3]然而这一情况并未受到重视,由于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不全,很多农民并没有维护自己保障权益的意识。 很多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小病不去看,大病看不起,实在无法就在家等死”这也成为了广大农村的真实写照。[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