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辞职。公务员辞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自愿申请辞去现有公务员职务提纲,主动终止与国家行政机关用人关系的行为。
3.辞退。公务员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的行政行为。辞退是国家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法律行为,只要符合法定事由,无须征得本人同意,即可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辞退是公务员的一种正常的退出机制,建立公务员的辞退制度,是对传统人事体制的重大改革。
4.开除。公务员开除是一种行政处分行为,指公务员被除名、直接解除与行政机关的一切法律关系、退出公务员队伍的退出方式。公务员被开除后,一般就不会被重新录用。
(二)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的意义
从管理实践来看,畅通公务员退出机制有利于推进公务员队伍管理,实现社会人才资源的良性流动。具体而言,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的意义如下:
1.有利于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如今非正常的公务员“报考热”使各类高素质人才集聚在公务员队伍中,社会上其他职业却相对遭冷落,这种现实将导致人才结构的两极化。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曾经光环笼罩的金融产业已经不是许多名校学生的择业首选,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后,公务员的稳定和被裁风险低越来越成为具有吸引力的工作。近几年,国家对公务员的报考条件放宽,一部分从业多年的社会人员也加入考公队伍,长期以来的固化工作方式使他们期望向更好的职位发展。通过建立并完善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不仅可以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真正做到人尽其才,而且可以让那些已经到了退休年龄或者不愿意在机关工作的人及时离开机关,腾出编制和职位,让那些愿意到机关为国家和公众服务的优秀人才通过考试、考察方式进入机关,施展他们的才能和抱负,有利于保持公务员队伍的活力,优化公务员队伍的结构,提高公共管理绩效。
2.有利于公务员队伍的健康稳定
公务员队伍出口不畅,严重制约了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完善公务员的退出机制,能够激活公务员的管理,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提高行政效率。公务员队伍作为一个开放的系统,必须不断地吸收新鲜血液、吐故纳新、优胜劣汰,建立一个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灵活有序、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公务员退出机制建立健全以后,公务员可以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意愿依法自主地提出辞职、辞聘或退休,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对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予以辞退、解聘,批准或强制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务员退休,对犯有重大错误的公务员施加压力使其引咎辞职或直接责令其辞职,以及对违法违纪的公务员予以开除,从而形成一支优化、精干、廉洁、稳定、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3.有利于改变“职业观”使公务员的择业价值趋向多元化
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一次分配定终身,能进不能出,不能按干部个人意愿实现合理流动,束缚了公务员个人才能的发挥,使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平庸无能之辈难以淘汰,干好干坏一个样,机关活力不足,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受传统体制的影响,公务员作为一种职业的观念一直没有得到确立,人们总是以国家机关干部、国家政权的代言人的形象来看待公务员,公务员职业的特征被淡化,更多地被赋予政权化、权力化的色彩。所以在人们的心目中公务员是最稳定的选择,这增长了公务员的惰性和懈怠,使公务员队伍失去应有的活力。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转变公务员就职观念,建立有效的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环境,将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务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